创泽公司操作的进口化妆品案例品类:
1、护肤类:保湿水,保湿霜,美白,祛,祛黄,防过敏,精华露,喱哩膏,护手霜,面霜。
2、彩妆类:睫毛膏,眉笔,粉饼,BB霜,隔离霜,美白霜,眼影,腮红,口红。
3、日化类:牙膏,牙刷,肥皂,香皂,漱口水,洗衣液。
一般贸易进口化妆品需提供资料及流程:
普通类:
(一)检验申请表;
(二)检验受理通知书;
(三)产品说明书;
(四)检验报告;
(五)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拟专为市场设计包装上市的,需同时提品设计包(含产品标签);
(六)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七)来自发生“疯牛病”或地区的进口化妆品,应按要求提供检疫证书;
(八)代理申报的,应提供委托代理证明;
(九)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
以上资料原件1份,另附未启封的样品1件
特殊类:
(一)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配方
(三)申请育发、健美、类产品的,应提交成份及使用依据
(四)生产工艺简述及简图
(五)产品
(六)经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按下列顺序排列:
1、检验申请表;
2、检验受理通知书;
3、产品说明书;
4、卫生学(微生物、理化)检验报告;
5、毒理学安全性检验报告;
6、人体安全试验报告。
(七)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拟专为市场设计包装上市的,需同时提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
(八)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九)来自发生"疯牛病"或地区的进口化妆品,应按要求提供检疫证书。
(十)可能有助于产品审评的其它资料
(十一)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
以上资料原件1份,复印件4份。另附未启封的样品1件
常见问题(重点):
1. 化妆品分类及上市许可申请
在我国化妆品申报主要分为特殊用途化妆品及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两大类,其中又分国产与进口。
特殊用途化妆品有:育发类、防晒类、健美类、除臭类、类、类、染发类、脱毛类、烫发类九大类。
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特殊用途之外的化妆品。
特殊用途化妆品实行注册制,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实行备案制。
2. 化妆品申报主要涉及哪些机构?
化妆品的申报,主要涉及到四种机构: 检测机构; 受理办公室 评审会; 行政审批部门。
检测机构:接受企业的委托,负责对产品进行技术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受理办公室:负责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材料符合要求则受理并负责安排参加评审会;将评审意见通知企业;对于拟批准的产品上报卫生部;发放证书等。具体为卫生部卫生*。
评审会:负责对申报的产品进行技术评审。
卫生行政部门:对通过了评审会技术评审的产品进行进一步审核,如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则予以上报或批准,经批准的产品发给化妆品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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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称适用皮肤、宣称无泪配方应当通过人体评价试验或消费者使用的进行宣称评价。通过宣称原料的进行产品宣称的,应当开展文献资料调研、研究数据分析或者宣称评价试验证实原料具有宣称的,且原料的宣称应当与产品的宣称具有充分的关联性。